遗失公章的处理步骤如下:
报案
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印章丢失地点所辖的公安局或派出所报案,并领取报案证明文件。
登报声明
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可以选择在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办理登报手续,上传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图片,无需准备纸质文件。
申请补办
自登报公示起(如无需登报,则自报案后起)三个工作日后,公司需准备整版声明报纸(如适用)、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印章说明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窗口或部门申请补办公章。
审批与刻章
公安机关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制定并刻制新的印章。公司需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印章。
建议:
为了确保流程顺利进行,建议在办理过程中与当地公安机关保持沟通,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
选择线上办理方式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