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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公告

时间:2025-07-11 12:47:00

乌兰察布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第1号公告

根据《乌兰察布市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暨八年级生物学(含体育与健康知识)、地理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乌教通〔2025〕17号)精神,经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复核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如有疑义,于7月12日8:30至13日17:00登录“乌兰察布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复核办法见乌教通〔2025〕17号文件。

二、填报志愿和录取结果公布

(一)填报志愿时间

7月15日08:00—18:00模拟填报志愿;

7月16日08:00—7月18日18:00正式填报志愿;

7月22日08:00—18:00补充填报志愿。

(二)录取时间及结果公布

7月19日—7月20日进行正式录取,7月21日10:00公布正式录取结果;7月23日进行补充录取,7月24日10:00公布补充录取结果。

三、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各旗县(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

集宁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0分;兴和县、丰镇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0分;其他9个旗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00分。

(二)提前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县域普通高中招收艺体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在旗县(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进行核算;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集宁师院附中(滨河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收艺体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第一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进行核算;市蒙古族中学招收艺体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第二批次中该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进行核算;市艺术高中和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中部)招收艺体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集宁区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进行核算。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报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集宁师院附中(民建路校区)、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和北师大集宁附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第一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5%进行核算;填报集宁新世纪中学、育英高级中学和衡水卓远中学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各旗县(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

(三)第一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10分。

(四)第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市蒙古族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90分;育英高级中学、衡水卓远中学、优加高级中学、集宁新世纪中学、集宁区天立高级中学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各旗县(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高中部)和市怀仁致臻综合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集宁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县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本旗县(市、区)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外语科目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只能报考专门开设日语或俄语科目教学的普通高中。

(二)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考生在报考原民族语言授课高中时,少数民族语文成绩(满分80分)可计入总分,若报考其他高中学校时,不计入总分。

(三)填报志愿具体操作办法见《乌兰察布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手册》(考生自行登录“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查阅)。


乌兰察布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

来源:乌兰察布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