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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连调三案化纠纷

时间:2025-05-27 11:22:00

近日,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沭法院”)蛟龙法庭连续受理三起某村村民小组与村民之间的承包合同、承揽合同纠纷。考虑该村地处苏鲁交界,位置偏远,距蛟龙法庭20余公里,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纠纷化解,蛟龙法庭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对这三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顶着烈日骄阳,法庭干警早早来到村委,他们分工合作,有的悬挂国徽,有的拉起条幅,有的摆放桌椅板凳......很快,一个简易又庄严的巡回法庭布置完毕。

“临沭县人民法院现在开庭!”15时30分,村民小组诉英某进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率先公开审理,该案中,村民小组起诉要求解除签订的《塘坝水面承包合同》,并要求英某进支付承包费及利息。

法官吴文明从情理法等角度展开调解,顺利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争议,村民小组同意减免部分承包费,英某进同意支付其余承包费。村民小组还以同样理由将村民英某钦诉至法院,为妥善化解矛盾,吴文明联合前来旁听的法律工作者谢某共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成功。

两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顺利化解,旁听席传来一片掌声,现场洋溢着和谐的气氛。

随后,第三起案件开庭审理——“让英某高干活这事属实,我们也正筹集资金支付他的工程款……”不等李玉会法官开始调解,村民小组首先表态。随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就工程款数额一一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双方约定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毕,案件顺利审理结束。

在三起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听取原告、被告的诉辩意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环节,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全部庭审结束后,现场围满了旁听的村民,承办法官顺势围绕案件争议焦点,以及《民法典》中涉及农村农业的法律知识进行释法说理,提醒群众依法依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旁听群众都听得十分认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夕阳西下,三起纠纷圆满化解——“以前看别人打官司得跑十几里地,现在没想到法院直接来村里审案,处理的很细致,我们也很满意……”英某高家人高兴的说道。(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