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成立清算组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负责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并注销公司法人资格。
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拟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登报公告
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公告期至少45天。
注销社保和税务
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并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并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
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公示45天后,到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税务注销证明、清算报告等,并领取《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注销印章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办理其他相关注销手续
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如生产许可证)。
如果公司有其他登记证件,如代码证,也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注销。
以上步骤完成后,公司即完成注销登记,终止法人资格。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在注销过程中应确保所有债务和税务问题得到妥善处理,避免影响注销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