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回原籍的手续如下:
准备材料
毕业生应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件。
办理离校手续
毕业生需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包括缴纳学费、图书馆借书清还等;
学校办理离校手续完毕后,会给毕业生开具离校证明。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毕业生凭借离校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缴纳档案转移费用;
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等待办理结果
档案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会将毕业生的档案发送至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
领取档案
毕业生收到通知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部门领取档案;
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他人代领,委托他人需携带毕业生的授权委托书、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建议在办理档案回原籍手续时,提前与当地档案管理部门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联系,确认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档案能够顺利转移并安全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