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房产税缴纳流程如下:
填写申报表
纳税人需要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
提交资料
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
提供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
提交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如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则需提供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查询原有住房情况
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并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
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
审核与通知
主管税务机关在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
申报与缴纳
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
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税率与计算
税率:
上海市房产税的税率为0.6%。如果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则税率暂减为0.4%。
计算公式:
应纳房产税税额 = 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 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 70% × 税率。
免税条件
本市户籍:
购首套房,无论面积多大,免收房产税。
新购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人均60平方米建筑面积免征房产税,超出部分面积应缴纳房产税。
外地户籍:
有本市长期居住证满3年可免交房产税(如只满1年先交2年到满3年可退前面2年交的房产税)。
没有长期居住证的外地人需每年全额(不以人均面积计算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缴纳房产税直到卖掉为止。
外籍人士:
每年全额(不以人均面积计算按产证面积全部缴纳)缴纳房产税直到卖掉为止。
缴纳渠道
网上缴纳:
通过网站(如“上海个人办税”app、“上海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纳税。
使用微信服务号“账单查缴”缴纳房产税。
银行缴纳:
到就近的银行网点缴纳房产税,需携带产权人之一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税务专窗缴纳:
到税务专窗缴纳房产税,可当场取得完税凭证。
请根据上述流程和规定,按时完成房产税的申报和缴纳,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